夜死他家闹命案 法医鉴定释疑难
作者: 日期:2014-07-30 来源: 关注:3596
2009年10月的一天,李某、陈某等人与肖某、帅某、彭某等人,为在歌厅争夺女友,发生争执并殴斗。由于肖某等人多,李某、陈某等人被打致伤,经鉴定均为轻微伤。案件由派出所作出行政处罚。三天后,李某得知肖某外出推销水暖产品,家中无人,遂起盗窃报复之念。一天深夜,李某约陈某去肖某家行窃,到肖家后,翻箱倒柜,未能窃得现金等贵重物品,心生怨气。折腾一阵后,已到深夜时分,陈某对李某说:我们在肖家睡到天亮前回去。这样,李某、陈某二人行窃未果,就在肖某床上睡。天快亮时,陈某要赶早市卖菜,就起床并叫李某,见李某不答应,以为李某睡得太深叫不醒,就先行离开。至第二天下午,李家父母找到陈某,问其见到儿子李某没有,陈某告诉说,头天晚上在一起,并去了肖某家。为此,李家父母兄弟来到肖某家,破门入室,见李某死在肖某床上,随即报案。同时,李家纠集多人,对肖家大打出手,砸毁物品,见肖家人就打。一场大的人命纠纷案即将爆发。此案引起当地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,责成公安部门破案。
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,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李某进行尸体检验。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医,接受委托尸检鉴定后,开展对李某尸体的勘查检验。尸表检验中,尸斑呈深暗紫红色,主要分布在身体前面部位,口鼻腔内有泡沫状液体流出。死者家属见状,认为尸斑是被打的伤痕,口鼻腔泡沫状液体是灌了毒药,向政府闹得更凶。为此,法医经过认真细致的尸表检验,未能发现明显的致死原因,只能排除外伤致死与机械性窒息致死。尸体没有明确的死因迹象,如何向家属解释死因?为平息人命纠纷的冲突再爆发,经决定对尸体进行解剖。
尸体解剖见,颅脑未见损伤出血,肺脏瘀血水肿,心脏在心尖部位见贫血灶,心腔内充盈血液,各瓣膜无粘连缺损。剪开左右冠状动脉,见开口处有粥样小斑块粘附,左降支上段完全堵塞。主动脉弓及其它大动脉内有大量的黄色的粥样斑块。肝肾瘀血,无异常改变。病理切片证实,心肌缺血坏死,冠状动脉粥样硬化。根据尸体解剖及病理所见,显然,李某是因深夜行窃活动,疲劳引起的冠状动脉血液灌注不足,导致心肌缺血、梗塞,心脏骤停死亡。
法医将尸体检验鉴定意见,从病理学理论知识向死者家属进行解释,得到了李某父母家人的理解,自觉停止了再打人命的冲突行为。法医的一份鉴定意见,为保一方平安,平息一场更大的命案发生,起到了重要作用。